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9号)以及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安排,经研究,定于11月17—28日组织广西学员参加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7日报到,11月18—27日面授培训,11月28日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二、参加培训人员
自治区国有企业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上市公司;其他重点企业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人工智能技术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应用、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转型升级中的财务管理问题、信息化征管背景下企业税收管理及规划、管理者角色认知与核心管理能力提升等。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经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400元/人/天(含早餐),伙食费为100元/人/天。付费方式:现金或刷卡(银联卡)。
五、考核要求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财政部会计司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获得培训证书的学员,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由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统一核定抵免2023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类学习。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为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的全国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培训,培训名额有限,请我区符合参训条件的财会人才积极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先报名的财会人员。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参加培训人员情况填报《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报名表的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报名邮箱:kjc@czt.gxzf.gov.cn。报名结果请关注电子邮箱的回复。
(二)避免财政资金和学习机会的浪费,经审核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参加本次培训,不得随意退出。出发前请签署培训承诺书,承诺遵守培训纪律,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到及领取学习资料,培训日程及学员须知均在资料前页,请仔细查阅。
(三)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联系人:
孔映霞、黄楹婧,电话:0771—5331767、5331604。
附件: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 | 单位类型 | 职务 | 职称/其他会计资格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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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类型包括:省级国有企业一级企业、省级国有企业二级企业;上市公司;地方其他重点企业。如填写“地方其他重点企业”,请在备注中进一步说明。
2.职务如不是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但履行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职责,请在备注中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