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我区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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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13 10:41作者:广西会计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税务师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高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2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2号)《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和《广西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办法(试行)》(桂税协发〔2022〕48号)等要求,结合我区行业实际,现将2022年我区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以下简称“事务所”,含异地分所)和执业税务师个人会员。(本次检查为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不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检查工作另行通知)。

三、年检方式

自查、抽查与举报查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判。其中,随机检查在符合广西疫情防控的条件下启动,均根据其性质、程度、情节等具体情况按章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责令整改、处以惩戒等),以公平公正动态监管,确保年检质量。

四、检查内容

(一)单位会员年度检查内容

1.规范执业情况。包括遵守《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广西税务师行业诚信自律公约(2021年修订)》和税务师行业业务规范及指引等情况。重点检查;涉税服务合同签署和管理情况、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情况、业务工作底稿规范情况等。

2.内部治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执行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税务师专职管理情况;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合规情况;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情况及行业报表填报情况;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情况;执业风险执业质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3.会费交纳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会员义务,及时足额缴纳会费;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课程。

4.会籍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及时更新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个人会员信息情况,会员信息变动按规定办理手续。

5.党建统战群团工作开展情况。

6.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二)执业会员年度检查内容

1.规范执业情况。包括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协会章程》《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业务规范和依法诚信执业等情况2.继续教育情况。按《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3.交纳会费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4.会籍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转所、转会手续。5.其他应检查的内容。(三)非执业会员年度日常检查的内容: 1.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2.继续教育情况。按《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3.会费交纳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4.会籍情况。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5.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五、年检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自查阶段

1.事务所对照年检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填写年检申报材料。

2.在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进行自检、自查,自查结果报事务所,由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填写年检申报材料。

事务所及税务师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报送材料阶段

事务所将年检申报材料(包括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的年检申报材料)上传到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三)抽查阶段

广西税协年度内对会员实地抽查的数量不得少于四分之一,检查实施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方法,每四年每个事务所至少检查一次。本次抽查工作结合广西税务师行业“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自律检查专项活动重点抽查工作一并进行。以下情况的会员列入当年重点检查对象:

1.被投诉举报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内部管理和经营异常的。

3.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4.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纳税人信用等级异常的。

5.新加入的单位会员。

6.日常管理发现异常的和其他应重点检查的情况。

提示:被抽查事务所安排场地、提供材料及人员配合;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告阶段

1.汇总整理并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

2.年检合格的事务所将团体及所内个人会员证原件送至广西税协粘贴年检合格标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料提交时间

(一)由各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统一整理资料,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报送。

(二)税务师事务所资料提交清单(独立文档要对应资料清单命名):

1.《2022年广西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报告书》(附件1);

2.202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3.2021年度会费缴纳凭证(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4.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截图(以目前查到最新数据为准截图);

5.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证明截图(以目前查到最新数据为准截图);

6.2021年度税务师继续教育合格学时证明(个人会员学时证明按“自律检查报告书”里的“个人会员”名单顺序统一合成一个PDF)

(备注:1.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方式:登录广西电子税局(https://etax.guangxi.chinatax.gov.cn:9723/web/dzswj/ythclient/mh.html)→我要查询→登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以目前查到最新数据为准截图。2.查询学时证明方式:个人会员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综合学时管理→打印学时证明。)

(三)资料提交方式:

为了方便会员报送资料,本次自律检查资料报送均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资料申报”模块报送,地址为:http://www.ecctaa.com/wz/work/portal/login_pc.jsp。登录方式:团体会员号登录,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资料报送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每一页均加盖公章扫描后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名为“**税务师事务所”,注:文件里每个独立文档要对应资料清单命名,每一份资料要合成PTF格式)

七、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广西税协的检查工作安排,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报送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弄虚作假的将承担相应责任。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要加强整改,切实保证检查质量,提高服务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本次检查将结合中税协关于行业开展留抵退税业务专项工作、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工作一并进行。

(三)广西税协将加强对行业的监督检查,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其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据行业业务规范指引、惩戒制度和诚信记录机制,强化自律管理,对服务程序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制度执行不力的,将按照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对社会公布。行业自律检查结果将录入会员管理系统诚信记录子系统,计入各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诚信记录,并向社会提供查询。

(四)指定专人办理年检工作,务必按时、按规定报送材料,超时后果自负。

(五)年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广西税协联系。

八、联系部门

会员管理:李洪丽   0771-5718367

继续教育:樊博   0771-5705199

会费收据:林中舒 0771-571767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1号。

附件1:2022年广西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报告书

附件2:资料报送操作说明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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